公共场合拍摄名人明星侵权吗 王思聪事件回顾

  发布时间:2024-10-25 17:18:18   作者:玩站小弟   我要评论
【公共场合拍摄名人明星侵权吗? 王思聪事件回顾】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发布的一则警情通报引人关注。据媒体报道,通报中殴打他人的男子,系北京普思投资董事长、IG电子竞技俱乐部创始人王思聪。据通报显示,由于 。
【公共场合拍摄名人明星侵权吗? 王思聪事件回顾】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发布的公共顾一则警情通报引人关注。据媒体报道,场合聪事通报中殴打他人的拍摄男子,系北京普思投资董事长、名人明星IG电子竞技俱乐部创始人王思聪。侵权据通报显示,王思由于王某某提出行政复议,公共顾公安机关已经暂缓其行政拘留。场合聪事bnobno公共场合拍摄明星或公众人物未取得本人同意是拍摄否侵权行为?bno接受采访的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夏文忠律师认为,偷拍行为是名人明星指未经他人同意,以秘密方式对他人进行拍摄的侵权行为,直接侵犯公民肖像权和隐私权。王思bno根据民法典的公共顾规定,要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场合聪事如果偷拍行为给被侵权人造成严重的拍摄精神损害,被侵权人还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bno但也有例外,《民法典》在规范肖像侵权行为的同时,又允许了肖像的合理使用行为(《民法典》第1020条中约定的五种情形),根据《民法典》第1020条第(一)项的规定,若民众出于欣赏目的在必要的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不视为侵权,这也为合理的追星行为提供了一定的空间,但此时需要注意遵守“欣赏”“必要的范围”和“已经公开”之标准。bno至于民众的拍摄行为是否侵犯了明星或公众人物的隐私权,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如果明星或公众人物的工作行程是对外公布的,且拍摄场合属于公共场合,这种情况下并不能构成侵犯隐私权。bno如果明星或公众人物的工作行程并未对外公布,亦或是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且拍摄的场合在摄影棚内、室内或者其他非公共场合,那偷拍行为便属于侵犯隐私的行为。bno
  • Tag:

相关文章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