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 9 月 21 日消息,小鹏汽车法务部 9 月 19 日发文称,名为“林林 Go”的自媒体在多个网络平台发布了关于小鹏汽车新产品 P7+ 的相关信息。小鹏汽车法务部透露,该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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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泄密小鹏 P7+ 信息被追责,博主致歉

发帖时间:2024-10-25 11:31:21

legtwpj">IT之家 9 月 21 日消息,博主致歉小鹏汽车法务部 9 月 19 日发文称,提前名为“林林 Go”的泄密小鹏P信息被自媒体在多个网络平台发布了关于小鹏汽车新产品 P7+ 的相关信息。小鹏汽车法务部透露,追责该自媒体系受邀参加 P7+ 产品体验,博主致歉擅自将未经公布的提前产品信息等相关商业秘密向社会公众作出披露,其行为违反了《保密协议》约定,泄密小鹏P信息被同时侵害了小鹏汽车的追责合法权益。小鹏汽车将依据《保密协议》约定及法律规定追究该媒体的博主致歉法律责任。IT之家注意到,提前当事人“林林 Go”于 9 月 20 日在微博发文回应了此事,泄密小鹏P信息被称其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受邀请参加小鹏 P7 + 拍摄,追责签署了视频播放保密协议。博主致歉由于工作疏忽,提前混淆了发布时间,泄密小鹏P信息被导致内容于 9 月 19 日早晨在个别网站进行了发布。“如因泄露视频问题造成的麻烦和损失,本人当全力配合解决,相应的责任也应由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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